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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考试中需要了解的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书写。考生可在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

高考规则及注意事项1。考生进入考场时,除2B铅笔、0.5mm黑色书写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信封橡皮等必备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修正液、修正带等。)不准带进考场。

2.考生入场后,相应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上“准考证号标签”旁边进行验证。入座后,您必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领取答题卡和试卷后,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在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时间内准确而清晰地。不允许提前回答或书写任何字迹。因答题卡漏填(涂)、错填(涂)、字迹不清影响阅卷结果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3.如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字迹模糊、重印、漏印或缺页,可举手询问,考前向监考老师报告;开考后被举报、顶替的,不延长延期考试时间;监考人员不得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听力考试时,不要问监考老师,保持安静。

4.考生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做手势、暗号、携带入内、四处窥视、抄袭或故意让他人抄袭、抄袭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文具、物品等。并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便笺簿带出或带出考场。

高考规则是为了保证国家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原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指出,考试过程中,考生在考场吸烟、说话、喧哗或影响考场秩序,或故意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标记,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扣该科目成绩的30% ~ 60%。考试作弊还有其他处罚。上海教育考试院起草的《考场规则》规定了考生在考试中应遵守的考场纪律如下:

(1)进入考场的考生只允许携带考试所必需的文具,如钢笔、铅笔、圆珠笔、圆规、尺子、量角器、橡皮、指定型号的计算器等。不准带书、笔记本、报纸、草稿纸、涂改液、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

(2)考生在每次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外语科目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备查。考试铃响了才能开始答题。

(3)迟到15分钟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60分钟后才允许交卷。

(4)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老师提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不清等问题(不能要求监考老师解释题意),可以举手提问,监考老师会当众解答。

(5)考生答题时不得用铅笔(绘图、绘画用铅笔除外)或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

(6)候选人a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冒名顶替,不窃窃私语,不偷看别人答案,不夹带,不改卷子。违者将受到考试作弊处罚,立即取消考试资格,不得参加下一年度高考。扰乱考场情节严重者,将以扰乱公共秩序论处,3年内不得报考。

(十)网上评卷纪律除遵守上述规则外,还必须遵守网上评卷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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