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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新《职业教育法》将自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实施25年来首次“大修”。在4月27日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职成司司长陈子季对很多社会关切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明确指出:有媒体和专家把“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这其实是一个误读,误解。

新法确实有取消了“普职分流”的提法,这个变化导致了误读误解,不少家长理解为此举是要大幅提高普高录取率或者取消中职,甚至于连中考都不用了,直接升高中。

其实,普职分流换了一个说法叫“协调发展”。新法原文是这样:“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何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就是初中毕业后既有职高又有普高。

何为“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就是不再一刀切定一半对一半的大致比例。

既然初中之后既有职高又有普高,那分流必然就存在。

如何分流?或者说,怎么决定谁读职高谁读普高?

以前是中考,以后还会是中考。

新法有一个可喜的教育理念进步,希望职高将来成为部分学生的主动选择。换言之,不是因为我考不上普高才不得不上职高,而是因为我喜欢才上职高。

要讲清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什么。合适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才能真正实现天生我材必有用。

事实上,目前最为焦虑的学生和家长群体,就是在普高线附近的学生,怎么选择?部分不适应普通教育的孩子,如果动手能力强,与其一直被应试教育羞辱,不如尽早地学习技能,对接社会需要,在另一条赛道上做出成绩,更利于孩子的终身发展。

陈子季说: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

新法教育理念的可喜进步还体现在一个巨大改变,解决了职高生的上进通道问题。

以前职高是“断头教育”,也就是职高毕业后,绝大部分学生只能就业,没有更多更好的升学渠道。“断头教育”导致职高成了“低等教育”,社会普遍认为职高低普高一等。

新法试图解决这个问题。

一是从地位上,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二是从出路上,明确职教本科,职高升入本科的比例将大大增加。职教本科跟普通本科拥有同等地位,就业、入编、考公等等,待遇一样。而且,增设研究生教育也在探索中。

如果这两条能够真正做到,那么职高的吸引力将大大增强,部分动手能力强的学生,就算应试能力也非常强,也可能因兴趣而选择职高。

总的来说,新法信号强烈,国家要通过加大政策供给,畅通发展通道,提高自身质量,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吸引更多的学生理性选择职业教育,形成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努力为每一个人创造人生出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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