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验区、实验基地及参与学校:
按照上级管理机关关于加强本项目管理的要求,根据“全国青少年科学教育师训计划”实验区及实验基地管理办法,实验区、实验基地和参与学校应按时提交工作情况汇报,有计划推进实验研究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进展,及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支持和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评审、经验交流、学术研讨和骨干教师培训等活动。对在前一年度项目研究期间,不进行必要申报、不开展项目相关活动、不能落实管理办法规定义务的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视同其放弃参与资格,通过年度审验的实验区、实验基地和项目参与学校,以本项目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对新加入计划的单位,我们按照月度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如有疑问请尽快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电话:010-51713209 联系人:刘基庆
特此公告。 全国青少年科学教育师训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