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科研机构及有关学校:
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社会发展中形成的、具有影响、可以继承、有益于后代的优秀道德遗产。弘扬中华美德,对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是教育的根据地,是对青少年进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的主渠道,是对学生进行中华美德教育的主阵地,开展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对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起着基础性的作用。由中国伦理学会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研究分会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实验研究》总课题组具体实施的“十一五”规划课题“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的实践模式研究”已获得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立项(批准号:FEB070291)。
为让学生领会中华民族的历史和传统美德,提高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增强民族精神和凝聚力,促进学校德育的实效性,进一步推广“八五”、“九五”、“十五”国家教育部重点规划课题《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实验研究课题》的成果,把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引向深入,现正式启动“十一五”课题申报工作。
为便于课题在全国的开展及管理工作,中国伦理学会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研究分会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实验研究》总课题组决定联合成立总课题组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课题成果,深入进行实验研究,并全面负责联络和服务工作。
实验学校申报条件及程序:
1.各市、县(区)的重点学校、实验学校及经当地教育局推荐的优秀民办学校。(每区县同类型的学校不得超过1所)。
2.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研究条件及师资力量的学校。
3.学校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创新意识,能积极进行系统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
有意成为课题实验学校的单位,请速与课题组办公室联系申报事宜。
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636043 传 真:010-68641168
信 箱:北京邮政40-210信箱(100040)
网 址:www.edunews.net.cn
联系人:田 颖 崔香淑 E-mail:cmktb@126.com
中国伦理学会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研究会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实验研究》总课题组办公室
2008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