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古人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尊重老人、敬爱老师,从来都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基础的一部分。
然而在北京市海淀艺术职业学校的高二影视全能班里,这种传统以一种令人们无法接受的方式被彻底颠覆了。
在一段由该班同学用手机录制的地理课堂的视频里,学生们肆无忌惮地对一位年逾七旬的老师进行调笑辱骂。那一阵阵笑声不仅让人头皮发麻,更令人心痛心酸。他们侮辱的不仅是一位老人,更是他们的老师。师道尊严,千年威仪,竟成为一群孩子取乐的目标。
视频在网上一经播出,立即掀起轩然大波。如果说尊师重教的观念在世风日下的今天已经逐渐被人们淡忘,那么这段视频无异于在国人的脸上狠狠地掴了一巴掌。这触及承受底线的疼痛唤醒了人们日渐麻木的神经。大家在怒斥这些“欺师灭祖”的学生的同时,不禁回首相问:我们的老师怎么了?我们的学生怎么了?我们的教育怎么了?!
“师道尊严”今何在 
树立有尊严的形象,是老师完成自己教育任务的前提
曾几何时,教师被视为最理想的职业之一,这不仅仅是因为这份工作稳定、收入有保障,更重要的是,我国自古就有尊师重教的传统,教师能够体面而有尊严地活着。然而,时至今日,教师的处境却变得十分尴尬。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当一些教师为了生计,不得不孜孜以求蝇头小利的时候,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尊重就已经大打折扣。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这片阴影已足以让这个曾经是阳光下最光荣的职业蒙羞。
“作为家长来说,都希望找到很好的老师,但许多人对老师的尊敬并不是真正的尊敬,而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在他们看来,学生和老师之间就是一种金钱的关系。”北京31中的王新老师告诉《教育》旬刊记者,现在的一些家长对于老师的尊重往往会夹杂很多利益的考量,他们中的很多人对老师只是一种利用。
“说起尊重,家长比学生要世故得多。有些家长对待班主任和对待任课老师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对待主科老师和对待副科老师也不一样。这多少让人觉得寒心。但是没有办法,我们只能说,自己要凭着良心办事。”北京西城实验学校的周兆红老师对《教育》旬刊记者说,“其实我们也能理解家长的难处,他们在孩子身上花的钱最多,在孩子的教育上所受的折磨也最多。”
在现今的教育体制下,孩子从上幼儿园,到“小升初”,从中考、高考,到大学毕业之后的工作,无不让家长操碎了心。
“但家长们不想教育制度的原因,他们把所有的怨恨都出在老师的身上,把所有的矛头都对准老师。老师成了替制度受过的对象。”北京西城区教育研修学院德育心理研究室主任侯玮对《教育》旬刊记者说,家长对老师的不尊重会直接影响到孩子。“学生对老师的看法都是在他所处的环境中慢慢形成的,其中包括家庭和社会所灌输的信息。如果孩子们一看到老师就想起负面的信息,比如什么负担过重、乱收费、体罚学生,那么老师又如何能在学生面前树立自己的权威?”侯玮认为,教师不仅要教书,还要育人。如果老师在家长口中没有尊严,就无法在孩子眼中树立起一个有尊严的形象,也无法完成好自己的教育任务。
家长对孩子的溺爱娇惯,也是加剧孩子和老师之间对立程度的重要原因。在家长的溺爱下,许多孩子变得骄纵、放任,老师不能稍有批评。特别是一旦发生事端,家长往往不分青红皂白,极力袒护自己的孩子,指责老师的不是。
“作为家长,要让孩子健康地成长发展,最明智的办法就是告诉孩子,在学校就要听老师的。”侯玮说,“当然老师有时也会犯错误,但家长要告诉孩子应该如何正确地去对待老师的错误。如果学生不信任老师,总是与老师对立,他自己就会感到十分迷茫,最后吃亏的还是学生本人。”
惩戒制度亟待完善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舆论都在强调尊重学生的个性、权利和自尊,国家更是有明文规定,对于违纪的学生,老师只能说服教育,不能体罚,更不能赶出教室。但在学生的权利得到了保护的同时,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惩戒教育办法、规定,乃至制度却没有适时建立起来。于是,老师对学生们的管理却变得束手束脚。
“现在许多学校其实都不太敢惩罚学生,因为害怕担责任,搞不好还会带来社会上的压力。”北京三中王新利老师对《教育》旬刊记者说,“而且现在的学生们都厉害得很,他们有的从上幼儿园时起就已将开始接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教育,十分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
另一方面,学校惩戒制度的不健全也让个别学生有恃无恐。
“对有些孩子来讲,学校的处分会有一些震慑力,但有些孩子却就像看破红尘了似的。”周兆红老师告诉《教育》旬刊记者,学校对学生在校表现情况评定,没有规范的档案记录管理,更没有相应的可供用人单位查询的档案系统。因此,一些学生对自己的在校表现并不重视。“因为他知道反正毕业的时候学校都会把处分给撤下来,所以他根本无所顾忌。”周兆红老师认为,学校的惩戒措施应该具有连贯性,曾经受过的处分应当像信用污点一样,伴随在学生的档案中,这样才能让学生有负罪之感、畏惧之心,让他们清楚自己会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什么后果,付出怎样的代价。
“学校的管理制度还应该更加明晰与细化。”北京西四中学的潘老师对《教育》旬刊记者说,“就好像学校规定老师们不能把在课上捣乱的孩子撵出教室。但事实上,有些学生是需要停课的。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他没有很好地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所以也就不应该很好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但大家往往只关注他的权利受到了侵犯,却没想到他首先是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应该受到一定惩罚。让他停课的确是侵犯了他的受教育权,却更是保护了大多数学生的受教育权。”
在加拿大,学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学生犯了什么错误,相对应就将接受什么惩罚,比如停课多长时间,等等。如果一名老师在校园里问学生叫什么名字,这个学生没有回答,他就要接受惩罚,而惩罚结果还要被公布在校园网上。网上公布一来可以监督学校是否对犯了错误的孩子学校进行了惩罚,尽到其教育职责;二来可以接受人们监督,看学生的错误所对应的惩罚是否越界。
“现在我们国家就缺乏这样细化的管理措施。”侯玮对《教育》旬刊记者说,“当然,像加拿大的这种措施也许并不适合在中国执行,因为中国的每一所学校的容忍度各不同。在一些好学校,也许学生骂老师会受到很严厉的惩罚;但在一些生源差的学校,孩子出口成脏,这种现象多了,所谓‘法不责众’,也不好对学生都一一惩罚了,老师的容忍度也就相应大了。这种差别会让这种措施在执行时遇到很多困难。”
教师不应忍气吞声
“辱师”事件发生后,人们在惊讶于肇事学生的嚣张的同时,也为受辱老师的软弱感到悲哀。难道面对学生的欺侮,老师们就只能忍气吞声?
事实上,虽然学生有未成年保护法来保护,但作为普通公民,教师也同样有维护自己尊严的权利。我国《宪法》早有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更有明确表示,对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未成年人保护法》只是将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需要保护的群体,从一个方面重申的这个“保护”规定,却并不排斥教师的人格权益应当受到保护。也就是说,学生涉嫌侮辱教师,甚至造成严重后果,本来就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当然,将师生矛盾上升到需要动用法律才能解决的地步,是谁也不愿看到的。因此,日常的“尊师爱生”教育必不可少。只有这样,才能养成“尊师爱生”的习惯风气。
“有些老师说现在的学生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没法教育。其实,教育并不是打、骂或者开除。”侯玮对《教育》旬刊记者说,“老师获得学生的尊敬不在于靠打或骂,而在于靠你的专业能力。如果你的课能让学生折服,你的语言干练、知识丰富,你的专业水平能让学生钦佩,学生自然就会尊敬你。”
被推诿的责任感
与众多网友和媒体的激烈反应不同的是,作为视频被曝光的海淀职业艺术学校,其态度却一直并不明朗,即使是出来面对媒体,所说的似乎也都是不要再对这件事纠缠不清,不要坏了学校的名声云云。这种态度和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一些不满。
“我感到很气愤!”谈起海淀艺校这种暧昧不清的态度,北京31中王新老师有些激动,“发生这种事情,学校首先应该做的是保护学生,同时也应该保护老师,而不是首先想到如何保护学校的声誉!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学校的态度似乎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学校的荣誉才是第一位的。这种做法,无论是对学生还是对这位老教师,都是不负责任的!”
“辱师事件”曝光后,大家都在质询,是什么让这些孩子变成这样?
“学校把责任推给家长,说学生们的家庭教育出现了问题;家长则说责任在学校,因为孩子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生活。”北京西四中学的潘老师告诉《教育》旬刊记者,这种面对责任的互相推诿正体现出了国人的一个弊端,那就是大家在从小到大的教育中都缺失了责任感的培养。“一个问题出来之后,没有人愿意承担责任,也没有人敢于承担责任,全都往后退缩,互相推诿。”
潘老师认为,一个人的成长和一个国家的发展都有其过程,这不是一个人的事,也不是一时的事。他们从小在家庭中所受到的教育、上学后在学校所受到的培养、课余时间在社会上耳濡目染所受到的熏陶,以及让家长、老师、孩子都越来越远离本性的教育制度,都为打造了这样一批孩子起了或多或少的作用。“这样想一想,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而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这些孩子将来会属于他们的家庭,那么他们的父母将来能否承受这样的孩子?他们会属于社会,我们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又能否承受这样的人群?”潘老师对《教育》旬刊记者说,“只有每个人都负起自己应负的责任,这件看似轰轰烈烈的事件才不会只是过眼烟云,它的被关注,才会有真正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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