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新中国建立以来对西部教育投入最大的项目——“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开始实施。从2004年到2007年,中央财政为这项工程建设投入了100亿元,以解决西部地区由于特殊地理情况而导致的办学容量问题,实现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缩小东西部差距,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如今,此项工程已惠及了包括中部地区在内的23个省(市、自治区)。
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孕育”
“西部”的教育呼声
“小嘛小儿郎,背着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没有学问,无脸见爹娘;小嘛小儿郎,背着书包上学堂,不是为做官,也不是为面子光,只为咱穷人要翻身,不受欺负,不做牛和羊。”
多少年前的一首《读书郎》生动地唱出了旧社会穷人孩子读书的心声,穷人的孩子努力读书,只是为改变自己的命运,翻身做主人。到了21世纪的今天,在我国广大的西部农村地区,已经翻身做了主人的农民,因为居住分散,孩子上学还存在着许多困难。
在我国的国有面积中,西部地区占了71.4%,然而这儿的人口却不到我国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地广人稀”成为形容西部地区的最确切词汇。在这些西部省区中,又有7个省(区)的山区、半山区面积在50%以上,5个省(区)的牧区和山区的面积占70%以上;我国的高原、高寒、高海拔地区也全部集中在西部。这里有一师一校点约9万个,占全国一师校点的80%以上。许多孩子为了上学要起早贪黑,翻山越岭。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办学形式使西部地区的教育成本长期居高不下,低水平的教育投入难以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学龄儿童少年“进不来,留不住”成为制约西部农村地区普及义务教育的“瓶颈”,西部地区的特殊情况呼唤寄宿制的到来。
学校布局调整引来寄宿制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又一个严峻的问题摆在了西部农村地区甚至全国农村地区面前,那便是农村人口的减少。两组数据可以让我们看到农村人口减少的情况:一组是有关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数据,据统计,到2005年,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满25年,25年来我国累计少生了3.38亿人。就农业大省河南省来说,该省25年来就少生了3260万人,从中可以看到我国农村新生人口减少的数量;另一组中国城市化水平的统计数据告诉我们,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已经由建国初的10.6%增长到了2005年底的43%,尤其是2000年到2005年底的6年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由36%一下子跃到了43%。虽然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在世界上来说依然偏低,但我国城市化发展的速度却是惊人的,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带来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农村人口的不断减少,并由此造成了当前我国农村特有的一种现象——留守儿童的增多。

寄宿制学校里的孩子
农村新生人口的不断减少,使我国农村地区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存在的办学规模小、教学点分散问题变得更为突出,这种情况使得教育资源存在浪费的同时,教学条件也不能得到很好的改善,于是,农村学校的布局调整成为必然。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出台。《决定》将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列为一项重要内容,指出应“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要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适当合并,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需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同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也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列入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要重点抓好的六项工作之一。因此,自2001年起,各地政府纷纷制定本地区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2005年初,教育部发布的《2004年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显示:2004年全年我国撤减小学3.17万所,初中973所,共计减少4万多所中小学校。
布局的调整,带来了教育资源的重组和整合,提高了农村学校的办学水平,优化了教师队伍,却也给农村和农村学校带来了新的问题,尤其是许多地方出现了新的“上学难”——上学路途远。
建国以来最大的教育投入
解除制约农村义务教育的“瓶颈”
国务委员陈至立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现场汇报会上指出,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教育公平又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因此,把农村义务教育搞上去,不断缩小城乡教育的差距,确保全体适龄少年儿童都能享有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的机会,是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
2004年,在国务院领导下,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计划从2004年到2007年,用四年时间帮助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提高国民素质,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其中为解决制约西部农村地区普及义务教育的“瓶颈”问题,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从2004年起,用四年左右的时间,中央财政投入资金100亿元(其中国债资金50亿元),帮助西部地区新建一批以农村初中为主的寄宿制学校;同时,在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对现有条件较差的寄宿制学校和不具备寄宿条件而有必要实行寄宿制的学校进行改扩建的步伐,使确需寄宿的学生能进入具备基本条件的寄宿制学校学习。规划目标为新建、改扩建学校7727所,其中小学2579所,初中4381所。工程完成后,上述项目学校将增加学生165万人,增加寄宿生204万人,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规模明显扩大。
结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以广大西部地区为主,兼顾其他地区。2002年底西部地区尚未实现“两基”的372个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8个团场成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主要实施对象,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中部地区到目前尚未实现“两基”的县,也被纳入了此项工程的实施范围,同时中西部已经实现“两基”、但基础仍然薄弱的部分地区,也成为这项工程兼顾的对象。
于是,从2004年开始,在西南的云贵山区、雪域高原,在西北的戈壁大漠、茫茫草原,一直到中部一些丘陵、山区甚至平原,一座座教学楼拔地而起,一排排新校舍取代了原来低矮破旧的危房。
多项措施推进“工程”实施
随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许多新问题也渐渐暴露出来。一些地方不按批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建设工程;一些学校在安全、卫生、饮食、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等方面缺乏经验、存在隐患;一些地方在工程实施中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力量单薄,对工作缺乏指导和检查。特别是一些地方相关部门在工程的设计、勘查、招投标、监理等环节中收取了诸如放线费、绿化费、墙改费、城市建设配套费、可研报告费、散装水泥管理费、环境影响评价费、排污费、公证费、避雷设施费等30多项行政事业性或经营服务性收费。这些收费涉及10多个部门(系统),占工程总造价的10-20%,最高的近30%。
针对这一情况,2005年6月,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优惠政策,尽量减免“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建设收费,提高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督促各地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加强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对于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收费问题,《意见》指出,“寄宿制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应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各有关单位从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角度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鼓励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寄宿制工程”进行捐赠,这部分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对表现优秀的企业和个人,可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
事实证明,《意见》对于推进工程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起了很大的作用,各地相继出台优惠政策,为寄宿制工程开“绿灯”。到2006年,寄宿制工程建设收费共计减免近5亿元,占工程总造价的6.4%。
同时,为落实责任,工程建设还实行问责制。早在2004年7月,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与西部各省(区、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签署了“两基”攻坚责任书,西部各省(区、市)也与所辖攻坚县签订了“两基”攻坚责任书,明确了各级政府的目标、责任和任务,并把具体任务落实到项目学校。根据“寄宿制工程”双月报表统计数据,对中西部各省工程进度进行排名,凡位次靠后、进度缓慢的省份,要求其“两基”攻坚办主任来京说明原因及改进措施。2006年8月,国家“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就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工作相对滞后的甘肃、云南、青海、山西、安徽、河南六省实施了问责,分析了各省“寄宿制工程”进展较慢的原因,并就如何整改提出了具体意见。
此项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寄宿制工程”的顺利开展。拿青海省来说,青海省有近一半的地区是地处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的高寒牧区,全年的施工期仅有三四个月。完不成施工任务,的确情有可原。但被实施问责后,青海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在有限的施工期内,加快工程进度,到2006年年底,青海省3年期间投入了4.6亿元资金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先后完成了297所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达到45.97万平方米。该省的工程建设进度由西部省份的倒数第二名跃至第一位。规划中的工程全部竣工后,即可满足6.5万余名学生的寄宿需求。
寄宿生比例大幅提高
实践证明,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抓住了西部“两基”攻坚的关键。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及早下达项目和资金;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审计、监察、质监部门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各地政府也积极配合,狠抓落实。2004到2006年三年时间,中央共下拨90亿元资金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覆盖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的7651所项目学校,其中,西部地区批复项目学校5086所。到2006年底,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新增校舍面积1076万平方米,满足了207万寄宿生的就学需求。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使西部地区农村学校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学校成为西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
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统计表明,2006年全国中小学共有寄宿生近3000万,西部地区小学、初中的寄宿生最多。其中,西部地区小学寄宿生占到10%,西藏、内蒙古、青海、云南4个省区的比例则超过了20%;中西部地区初中寄宿生比例都在40%以上,有7个省份的寄宿生比例超过50%,其中,西藏、广西、云南3省份的比例超过70%,农村地区的寄宿生的比例更高,西部农村寄宿生比例达到52%。
农村寄宿制学校的人文关怀
配套工程改善寄宿生生活
随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实施,一大批农村寄宿制学校相继建成。但是,不少地方又反映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很多农村学校的教学大楼建得很漂亮,但是,厕所、食堂等相关的配套设施却没有跟上。大部分农村寄宿制学校还存在着饮食、卫生等两方面的问题,一些寄宿制学校的剩饭剩菜、污水等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处理,厕所缺少排污系统,成为一些疾病的传播源头;由于相关生活设施不配套,不少农村寄宿制学校没有饮水设备和食堂,师生课间饮水难、做(热)饭难。许多学生每周返校都要背着干粮、咸菜去上学。这些问题已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
为解决此类问题,财政部、教育部、农业部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国部分省份开展以农村中小学改厕治污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的试点工作。试点学校的入选条件为:是农村(含县镇所在地和市辖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且应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中长期保留的学校,且基本办学条件较为完善、校园布局规划合理。项目完成后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推广性。而已经实施“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项目学校,其生活设施建设纳入寄宿制学校建设范畴,不在此项工程资金支持范围内。因此,此项工程主要针对农村走读制小学以及未纳入“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农村寄宿制学校。
在示范工程中,对于300人以上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一般采取 “生态厕所+沼气净化工程+食堂改灶”的模式。建设内容为:改建学校厕所、兴建沼气池、进行食堂改灶。厕所和沼气池为一体化建设,并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工程,用以处理寄宿制学校食堂、浴室、宿舍等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粪便,产生沼气用于教师和住宿学生做饭和烧开水使用,沼肥作为无害化有机肥,施用于附近农田。
该项工程试点已在全国十个省份陆续启动。今年中央财政又将安排相应资金,继续支持开展“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
年初教育部公布2007年工作重点提出,今年要启动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初级中学的生活服务用房建设,提高寄宿率和巩固率。温家宝总理就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保证所需资金,同时又要把资金管好、用好,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强对“工程”的具体指导和监督管理。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正在研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的工作方案,在下一步的规划和管理过程中落实温总理的指示。
科学管理体制使权责明确
管好一所寄宿制学校比建设一所寄宿制学校更难,这似乎是许多农村寄宿制学校共同感慨的问题。据教育部发布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校园伤害、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和防疫方面的事故,90%发生在中小学,60%以上又发生在农村学校。农村学校粗放型管理的状况必须尽快改变。由于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项目地区多为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再加上缺乏经验,因此不少地区在寄宿制学校的管理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得到科学、有效的指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学生安全,2006年11月,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近两年来对各地项目学校的检查结果和寄宿制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并颁发了《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省、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寄宿制学校的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卫生、饮食、住宿各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与限定,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按照《办法》的规定,寄宿制学校实行由地方政府负责,以县为主,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的属地管理体制。这一管理体制明确了省、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寄宿制学校的责任,既防止有关部门过多地插手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管理,也防止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甩手不管,推卸责任的做法;规定了寄宿制学校自身的管理义务和责任,有利于学校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实行有针对性的自主、自我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寄宿学生自己种菜,改善伙食,节省开支
全方位管理 人文性关怀
现在的学生多为独生子女,远离父母,安全防范意识不足,加之群体居住,相对于非寄宿制学校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将会对其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和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制定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门卫值班和巡逻制度,学生请假和销假制度等;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按国家有关标准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学校应为学生购买集体保险,同时采取财政补贴、学生自愿投保等原则鼓励学生购买个人意外保险;在规模较大的寄宿制学校,可商请公安机关设立学校派出所(或警务室),协助学校治理周边环境,维护学校的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
寄宿制学校的特点是大量学生的集体生活,相对于非寄宿制学校更容易发生群体性卫生事件。加之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大多自理能力较差,个人卫生意识有待加强,卫生习惯尚需培养,如果忽视学生的卫生管理,就很容易酿成卫生安全事件。因此,在卫生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学校卫生工作应纳入学校的常规管理,配备分管卫生工作的校级领导;聘任或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或者兼职医务(保健)人员从事卫生指导;要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常规体检;同时加强与当地医疗机构的联系,建立与医疗机构及时沟通、救助的机制。
在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饮食方面,寄宿生可自带粮油、副食品,学校提供加工、加热的条件,尽可能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当地政府可以划拨一定的土地供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学校要发动学生和教师自己动手,种植蔬菜,饲养牲畜。勤工俭学所得应主要用于帮助学生改善生活,以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这种方法已经在一些地方普遍实行。据悉,从2007年起,建蔬菜副食基地将成为武汉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要让学生吃上热饭热菜,喝上热汤,吃上新鲜蔬菜,逐步告别“腌菜坛子”。该市要求每个蔬菜基地面积达到小学生人均10平方米、中学生人均15平方米以上,蔬菜基地对食堂的自给率达到六成以上,一半以上的收益用于补助贫困生生活费,使学生在校生活开支明显下降。
而对于学校食堂,则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两证齐全,且每学期到具有资质的医院体检一次;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堂卫生制度、采购验收制度以及饭菜留验记录等制度;学生自带食品也要集中管理,严禁变质、有毒、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食堂。
另外,严格的住宿管理,有助于学生之间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由于男、女学生存在生理和心理上的差异,并考虑到我国的文化传统,《办法》要求寄宿制学校按照男、女学生相对独立的原则安排住宿。对于住宿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制定《宿舍公约》、《作息时间》等宿舍管理制度,做到住宿管理有据可依;小学低年级寄宿生原则上都要配备生活保育员,生活保育员要轮流值班,与寄宿生同吃、同住;宿舍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宿舍出入口应有门卫值班;值班人员夜间应对学生宿舍进行巡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才能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健康发展,使寄宿制学校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和人才培养的摇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