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高中教师眼中的新课改

  我是一位长期在高中语文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2003年4月,教育部新制定并颁布了《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旋即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反对者有之,赞成者有之,不解者有之,畏惧者有之,无奈者亦有之……而我则不禁感叹:“长风破浪会有时”,这一天终于来了。
  我个人认为,语文新课程标准在性质定位,课程理念,课程结构,课程目标和教学评价五大方面都焕然一新,迈出了我国高中语文教育真正走向素质教育的第一步。
  新定位: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长年以来,语文教育界对语文课程性质的研究与争论一直没有间断过,因为它不但是语文教育观念的基础和核心,甚至在某种意义上统帅着语文教育的全局。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对语文课程性质作出了非常准确的定位:“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这个定位跳出了以前“唯工具”论的藩篱,它“从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的高度来界定课文课程的性质”,“体现了科学与人文相整合的课程文化观”。这个全新的定位在强调语文工具性的同时,特别注重人文性与人文关怀,特别注重挖掘语文课程的内在价值与意义。它强调了语文负载的人类文化和蕴含的人文精神对人的熏陶和感染,强调对人、对人的生命价值的尊重,强调对学生独特体验与情感的尊重,强调对学生健康个性、健全人格的培养。因此,从这个定位出发的语文课程的学习,不仅是一个掌握知识、提高能力的活动,更是一个塑造高尚灵魂的活动。
  新理念:重视情操与人格的培养
  与新的性质定位相适应,《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提出了新的课程理念:“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这与《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提出的基本理念是相衔接、相统一的,两者共同构成了语文课程新理念的骨架。
  与传统课程理念相比,新课程理念要求语文教学不能单纯以传授知识为目的,而应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它要求我们教师在重视学生的知识、技能学习的同时,还应该更关注学生情感的体验、情操的陶冶、品格的形成,在注重学生语文素养全面提高的同时,更注重学生语文应用、审美、探究能力的培养与个性的健康发展。
  在新课改的教学实践中,我体会到,教师“从学科知识的传授者转化为自主发现的引导者”,“从课堂教学的主宰者转化为课堂活动的参与者”,“从教学活动的组织者转化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由教学效果的裁决者转化为合作探究的激励者”,“由教科书的被动执行者转化为新知识的创造者”。这样,学生也会由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转化为学习的主动探索者,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审美创造与探索研究的活动中来;语文教学也自然就成了“学生、教师、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的多重对话”,是“思想碰撞和心灵交流的动态过程”。语文课堂将不再是教师个人说教的讲堂,而是师生平等对话和自由交流的民主开放的学堂。学生能通过语文课程的学习,既在主动自觉的状态下掌握祖国语言文化知识与语文学习的基本方法,提高听、说、读、写等语文能力和发现、探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又在自由开放的氛围中接受美的熏陶,陶冶自我情操,充实精神生活,健全自我人格,提升人生境界,学会如何做人,懂得做怎样的人。
  新课程理念是新课程结构、目标、教学与评价得以存在的前提。我们只有首先转变课程理念,才能使课程的改革不断深入,否则,课程改革只是一句空话,一纸空文。
  新结构:适应多样化需求
  高中语文新课程由必修课与选修课两部分组成,每个部分独成体系,各有侧重。
  必修课突出的是课程基础性与均衡性,由五个学习模块组成,它致力于学生良好思想文化修养的形成与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的增强,使学生“在语文的应用、审美和探究等方面得到比较协调的发展”。选修课在体现课程基础性的同时,则更注重了学生特长的形成与个性的发展。它由五个系列组成,每个系列可设计若干模块,使学生选择的灵活性更大,选择的空间更广阔。
  新课程还用学分制对语文课的学习进行调节和管理。例如,必修课每个模块有36课时,2学分,学生修满10学分便可视为完成了高中语文的基本学业,即达到了高中阶段的最低要求;选修课也是每个模块2学分,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未来学习和就业需要从五个系列中任意选择,最高可达14学分。
  这种课程的设计思路和课程结构,是与高等院校的课程设计和课程结构一致的,也是相互衔接的。它“克服了传统课程结构整齐划一的弊端,蕴含了极为鲜明的个性教育理念”,既能使学生的语文素养普遍得到提高,又能为具有不同需求的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体现了世界上母语教育课程结构设计的总体趋势。我认为,这样的课程结构的确是为了适应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和学生对语文教育的不同期待,而建立的全新的课程结构。


新课改让学生由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转化为学习的主动探索者

  新目标:培养“智慧的学生”
  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导下,新课程标准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出发设计了新课程目标,并把它概述为“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现·创新”五个方面和选修课目标与必修课目标两大块。
  王景华等在《聚焦〈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一文中指出:2003年的《标准》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确立为语文课程的“已任”,“第一次系统地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课程目标,并使之具体、综合地体现在必修与选修课程结构之中,多维、立体、交叉地建构起语文课程目标体系”。
  可见,新课程理念下的课程目标具有着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统一、课内与课外相结合、专门性与综合性相统一、过程性与指向性相统一的特点与优点。这样的目标,其实就是要我们从培养“聪明的学生”转变为培养“智慧的学生”,真正实现分数与能力的统一,特长与素质的统一,过程与结果的统一。
  新评价:多元化的评价主体
  与传统语文课程教学和课程评价相比,新课程标准下的高中语文,不但在课程教学原则、教学方式、师生活动等方面发生了一定变化,其课程教学的评价原则与评价主体也发生了新的变化。
  在过去的评价体系下,学生因为单纯的老师的评价而郁郁寡欢,老师则为了学生的考试分数而寝食无安。“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数说明一切,分数高于一切”。不堪重负的师生都清楚,不合理评价会给一个人的身心造成多大的摧残!
  如今,这样的时代将一去不返。
  新课程标准为语文教学确立了六条评价原则: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评价应以课程目标为基准,面向全体学生;评价应充分发挥诊断、激励和发展的功能;提倡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应注意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联系与区别;评价应根据不同的情况综合采用不同的方式。
  从这里不难看出,新课程标准要求教学评价要有利于引导学生重视积累、体验和感悟,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语文素养,让学校、教师、学生、同伴、家长等多个主体共同参与评价,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而在课程评价体系中,对学生的评价,则要求要有利于学生发挥创造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不但要重视学习的结果,更要重视学习的过程,不但要看学生是否掌握了知识、提高了能力,更要看学生是否提高了素养,学会了做人;对教师的评价则不要以学生的考试分数作为惟一的评价依据,而要重视教学过程和教学实际效果。
  部分地区的实践证明,高中语文新课标的确是全新的课程标准,是充满生机活力的课程标准。在我看来,它就像是刚展翅的雏鹰,终将搏击长空,翱翔蓝天;又像是初航的旗舰,定能长风破浪,遨游大海。 (作者黄宝华为江西省余都市一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