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高考成绩又将陆续的公布。在密切关注的同时,很多人会很容易的发现!不同的省、市、自治区,录取的分数线竟然是差距如此之大!
据教育新闻网的报道,以理科为例,2008年的分数线比较如下:
理科一本分数线:
山东:582
宁夏:498
北京:502
看到这样的数据,我想,几乎所有的人都会非常奇怪,为什么分数差距竟然如此之大?
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不同省市的高考题是不一样的。
可是,即使在试题相同的时候,分数也是差距极大的。因为这个原因,前面不是有青岛的学生状告教育部了吗?
这样的解释是很难站得住脚的。要不然,为什么会出现高考移民呢?为什么不让所有的学生在全国范围内任何地方参加高考都可以呢?
这里面根本的原因,可能是人为的!
为什么?
中国的高考应是对所有学生实行的公平而又公正的选拔性考试。
从理论上来讲,要想实现高考在全国范围内绝对的公平和公正,最理想的标准就是贯彻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全国范围内所有的学生划定完全相同的分数线实行统一录取。
例如,在某一年,全国参加高考的学生有1000万,全国高校可录取的学生有500万,那么全国的总体升学率为50%,可以划定的分数线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为500分,这是一种最理想的状况。
但是,在具体的高考中,若果真这样做,却可能出现一种极不公平的状况。
这是因为,由于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不平衡,中国的教育在发展中也形成了不同地区之间极不平衡的状况。
所以,若果真采取统一划线的做法,则各个地区之间的升学率可能出现极大的不平衡。
例如,有甲、乙两省,各有人口5000万人,参考学生各100万人。在划定统一分数线的情况下,由于甲省的教育水平比较高,所以录取的学生达到了70万人,高考的升学率为70%,远高于全国的50%;而乙省的教育水平比较低,录取的学生却仅有30万人,高考的升学率为30%,远低于全国的50%。这样,甲、乙两省之间的高考出现了巨大的不平衡,而这种不平衡的背后有着巨大的不公平。
为了实现在不同地区比较公平的状况,中国的高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先划定名额再划线的办法。
仍以前面的甲、乙两省为例,在总共从两省录取100万人的情况下,为了使两省的高考升学率相一致,均为50%。划分名额的办法是首先分别确定从甲、乙两省各自录取学生50万,然后再对甲、乙两省分别划定分数线。
这样,基本上实现了两省高考的公平性,但是,一种新的必然的结果出现了。两省之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又出现了极大的不平衡,在全国统一划线500分的情况下,划分名额的办法可能导致出现的是甲省的录取分数线高达530分,而乙省的仅有470分,由此又导致了新的不公平。
但是,这种不公平却是以实现宏观实际上的公平而出现的一种不公平,所以说划分名额的办法是一种不公平的措施。因此,可以说各省市之间的公平是通过不公平的手段来实现的。
在实际的高考录取中,这种划分名额的措施在实现宏观上公平的同时,所导致的不同省市之间的录取分数线不相同的情况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高考移民的出现就是这所有问题中最为典型的例子之一。
所谓的高考移民,是指学生在这一个省市上学而到另一个省市去参加高考以获得更好录取结果的现象。
仍以前面的甲、乙两省为例,在相同的情况下,甲省的录取分数线为530分,而乙省仅为470分,所以一名能在高考中考取500分的考生,若在甲省参加高考,将低于录取分数线30分,而在乙省,则是超出录取分数线30分。由此这名学生选择了一种使录取结果更理想的办法,在甲省接受高中教育,到乙省去参加高考,这就是所谓的高考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