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区域骨干教师成长促进计划”的函
                                        学会[2009]51号


各有关县(市、区、旗)教育局:

由中国教育学会直接领导的“区域骨干教师成长促进计划”,采取“送培到县、培训骨干、引领示范、贴近实际”的形式,受到了基层教育部门的欢迎。“计划”自2008年8月启动以来,在全国已经建立了上海市青浦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东省胶州市、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山西省阳城县、重庆市荣昌县等10多个“中国教育学会培训中心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为合作基地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骨干教师培训,受训教师达5万余人。
  “计划”旨在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在本地区内有较大影响的中青年学科教育带头人;培养一大批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示范作用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为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配合教育部关于加强教师培训有关政策的实施,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力度,中国教育学会将继续深入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的合作,以推动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训,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
  “计划”由中国教育学会安排中国教育学会培训中心负责跟进和监管,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机制研究分会负责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和实施教师培训的具体事宜。为巩固和推进“计划”的实施,满足地方对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的需要,2009~2010年度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并组建少量“中国教育学会培训中心骨干教师培训基地”,逐步对其他地方形成引领和示范。具体申报和实施工作请与“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施进军 刘基庆   电话:010-68611706

附件:《“区域骨干教师成长促进计划”2008—2009年度工作总结》

                                 中国教育学会
                                    2010年1月2日